索引号 | 152900000000000/2008-00001 | 发布机构: |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08-04-05 19:30: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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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 发布日期:2008-04-05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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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五”民政事业发展回顾
(一)取得的成效
“十五”期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民政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盟各级民政部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优抚安置体系、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为目标,开拓创新,重抓落实,使民政事业重点工作有了较大的突破,民政事业整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推动三个文明建设、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1.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全盟抗灾救灾工作得到加强,救灾机构更加规范健全,救灾运行机制和各项灾害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分级管理体制,修订了《阿拉善盟救灾应急预案》,提高了救灾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了抗灾救灾工作,五年投入救灾款1613万元,保证了19509户65926名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稳定。
2.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
以“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社会救助制度日益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五年共投入低保金2580万元,保障了27715人次的基本生活。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扎实推进,走在了全区的前列。实行分类施保,在就业、就医、就学、取暖等方面对低保户给予特殊的救助。医疗救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盟先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300人次。
3.社会福利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投入100万元,完成了福利院、敬老院
4.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积极推行“政府安置就业与市场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全部落实,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三难”问题已妥善解决;双拥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不断创新。三旗继续保持了自治区级双拥模范旗的荣誉,额济纳旗继续保持了全国双拥模范旗的荣誉。
5.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加强了嘎查村组织建设,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成效。100%的嘎查村完成了第五次嘎查村换届选举。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强化社区工作目标化管理,大力开展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6.社会事务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规范民间组织管理,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基本完成了省区界线、盟市旗县界线的勘定工作,并依法管理;撤并了16个苏木镇;婚姻登记管理更加规范,并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有效地遏制了乱埋乱葬问题;地名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预定的目标任务。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盟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民政事业投入不足,还不能满足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二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军休所等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需求。三是基层工作条件差,特别是撤乡并镇后,基层民政队伍人力不足,条件和服务手段落后,严重地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四是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不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特别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与自主用工制度不匹配。
二、“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事业、新型双拥建设、民间组织管理、信息网络服务等六大工作体系。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民政服务能力、民政机构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全盟民政事业发展的进程,为促进全盟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重要的贡献。
三、“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灾害救助系统,增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全面实施灾害应急救助和减灾能力建设工程,提升灾害应变能力和救援水平
进一步修改完善《阿拉善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建立盟、旗、苏木镇三级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确保各项救灾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灾民生活救助
继续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项目。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的预案,按照“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够及时救治”的要求,及时转移安置救助灾民,恢复重建灾民住房,并逐步提高灾民口粮、建房及转移安置等救助标准。
3.建立健全灾情会商和评估机制
会同财政、农业、水利、气象、统计等部门,对灾情和灾民需要救助情况进行会商和评估,分析灾害形势,研究应对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经常性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重大灾情要按照《预案》规定及时上报,为上级民政部门及时启动预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4.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建立盟旗救灾储备库,储备救灾必需的衣被、帐篷、净水设备等物资,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装备,确保各项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做实减灾项目建设
科学整合农牧、科技、林业、水利、环保等各种社会资源,积极拓宽减灾项目建设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减灾项目运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到“十一五”末要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水平、减灾效益比较明显的减灾项目基地。
(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以保障城乡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为重点,建立城乡一体、分类施保施救、各专项救助相互衔接、覆盖城乡所有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1.巩固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建立健全阿拉善盟社会救助体系制度,组织实施《阿拉善盟关于建立和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办法》和《关于实施全盟城乡低保一体化工程的规划意见》。在巩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标准,达到自治区中等偏上水平,即阿左旗人均180元/月,阿右旗人均200元/月,额济纳旗人均220元/月。农牧区低保在完善救助政策的基础上,逐渐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距,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略高于全区水平,即阿左旗人均1500元/年,阿右旗人均1200元/年,额济纳旗人均1300元/年。
2.进一步落实农牧区五保供养制度
在自治区规定年人均集中供养1200元/年,分散供养800元/年标准的基础上,阿左旗实现集中供养4200元,分散供养3900元;阿右旗实现集中供养2400元,分散供养1800元;额济纳旗实现集中供养3000元,分散供养2200元。加强五保集中供养基础设施建设。
3.建立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因病致贫家庭的生活困难
以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救助为重点,逐步规范医疗救助制度,拓宽救助范围,并搞好同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的衔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到2010年实现城乡每人每年15元的预算投入。使患大病和常见病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享受到医疗救助。
4.不断完善各专项救助制度,稳步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在推进城乡低保一体化的同时,逐步建立和完善就医、就学和住房、法律、科技、劳动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改善和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各专项救助政策相互衔接,有机配合,实现各种社会救助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不断提高社会救助体系救助的整体效果,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5.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
随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建立,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业务日趋繁重。在阿左旗、阿右旗、额济纳旗分别筹建一处城乡低保中心或社会救助中心。
(三)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打造社会广泛参与救助的体系和环境
1.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社会共同参与、覆盖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完善政府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社会福利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形成社会福利以居家供养为基础,以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服务格局。社会福利基础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福利对象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基本形成多层次的慈善事业组织和网络,制定完善社会捐助法规和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慈善事业激励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和基金会。
2.加快城乡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在三旗和重点苏木镇建设15个“星光老年之家”,其中:阿左旗7个,阿右旗、额旗各4个。新建老年公寓1处,床位达到80张。新建阿左旗中心敬老院阿右旗敬老院,改扩建木仁高勒中心敬老院、额旗敬老院,床位达到200张,力争到2010年使70%的五保户集中供养。
3.搞好孤残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和救助。新建阿盟儿童福利院1处,新建阿盟救助管理站1处。建立健全全盟孤残儿童救助管理工作网络体系。
4.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超市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各旗组建慈善协会,新建“慈善超市”4个。加强慈善捐助接收站(点)的管理。积极开展慈善捐助,使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5.加大殡葬改革力度,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的规范管理。加快红山公墓、老山头公墓、额济纳旗公墓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十一五”期间建成阿左旗殡仪馆。同时,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镇区建成土葬公墓区。进一步完善制止乱埋乱葬地方性政策法规。实现重点镇区依法丧葬,有效地制止乱埋乱葬现象。倡导文明节俭的丧葬习俗,提高殡仪服务管理水平。
6.抓好福利彩票事业。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保障福利彩票工作“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累计发行福利彩票达到3000万元以上。同时加大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合理使用的力度。
(四)强化社会管理功能,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1.全面推进嘎查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嘎查村民自治水平,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通过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广嘎查村直接选举制度,到2010年嘎查村民参选率达到80%以上。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示范创建活动,实现旗、苏木、嘎查村联动。示范活动要以嘎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到2010年力争90%的嘎查村、80%的苏木镇达到示范标准,三旗全部达到示范旗的标准。同时,95%的嘎查村委会有的办公用房。
2.大力推进城镇社区服务工作进程,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完善社区卫生、科技、教育和法律服务等功能。进一步加强城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到2010年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比例达到55%以上,并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到2010年社区居委会拥有建筑面积以上的办公用房和以上的活动场所。到2010年全盟社区居委会调整为35个左右,并且随着物价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加大社区服务建设力度,在三旗分别建设1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建筑面积,总投资500万元,并按4:2:4筹资,即:争取国家投资200万元,盟财政安排100万元,三旗财政共安排200万元。
3.加强婚姻服务管理。调整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婚姻登记程序,健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权利。到2010年全盟婚姻登记处调整到8个,并按规范标准要求达标。
4.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推进行政区划体制创新,实施乡镇村撤并调整。坚持依法管界,重点对省(区)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进行联合检查,并编制区域界线详图。解决好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完成好盟市、旗县的地名数据库建设。重新编印阿盟行政区划图。
5.培育发展民间组织。要重点发展公益性、经济性行业协会、农牧区专业经济协会、社会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科教文卫民间组织,简化农牧区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程序。加大对民间组织的资助和税收优惠力度。加强登记机构建设,按1:10:100的比例建立民间组织人员、受理经费、受理对象数据联动机制。
6.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全面落实养老保障制度,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障覆盖范围,将各类企业职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基本实现全面覆盖。积极探索农牧区社会化养老基金模式,落实五保供养制度,保障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需要;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的社会救助制度,城镇“三无”老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救助,农牧区“五保”老人由旗县财政负担,乡村搞好服务;建立城镇老年人医疗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农牧区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完善社区老年服务功能,推进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城镇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不低于人口数的千分之一,全盟敬老院集中供养数达到占“五保”总人数的70%以上;构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切实落实老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加大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自治区、盟市、旗县都应按照当地老年人口数的1:2:3的比例列支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同时要全面落实我盟老年人优待办法,特别是九十岁以上高龄老人的长寿保健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足额发放。
(五)提高双拥建设水平,促进优抚安置深入发展
1.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旗活动,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整体水平
额济纳旗争创全国双拥模范旗“三连冠”、“四连冠”,阿左旗和阿右旗分别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旗“五连冠”、“六连冠”和“四连冠”、“五连冠”,同时努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旗。
2.深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建立和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重点优抚对象要全部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并实现全部享受全额城镇低保待遇。逐步规范抚恤金及补助金发放渠道,实现社会化发放。
3.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
进一步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通过政府扶持和自谋职业实现就业。投入100万元左右,重建阿拉善盟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以提高服务和保障能力。
4.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
额济纳旗要投入1000万元资金,新建国防及双拥宣传展厅。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网络办公自动化系统。依托各级政府电子政务公用信道,建成与英特网物理隔离的覆盖盟旗民政业务的网络系统,实现各级民政部门数据、语言、视频联通。强化各项民政业务信息数据采集处理和传输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地名、优抚、低保等数据库建设。到2010年,80%以上的民政对象和所有民政单位及办公资源信息都要汇集入库。建成覆盖城市社区和苏木镇的公共服务外网,通过门户网站为公众网上办事提供“一站式服务”。
结合电子社区工程,建设面向社区、乡镇的基层民政业务平台,集电子政务、居委会管理、公共服务为一体,形成网络互联、资源共享、协同工作、运行规范的社区信息系统。对城市动态救助人员和农村定期救济人员进行网上管理。基层各项民政业务管理实现电子化、网络化,并通过网络为城乡居民提供就业、就医、入学、入托、养老、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卫生保健、文体娱乐等各方面的信息和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工作透明度,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始终确立“走进前列”和“工作第一”的思想
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始终坚持“工作第一”和“走进前列”的思想,始终以“争先创优、抓实工作”为己任,始终保持热情、积极、尽职敬业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要做到四个纳入
将民政主要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各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予以保障。
(三)加强法纪建设,落实民政政策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各项民政政策,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为契机,规范民政执法,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严格各项党风廉政制度和机关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执法水平,严格依法办事。
(四)转变职能,提高效能
以宏观调控、政策扶持、综合协调、服务监督为方向转变服务职能,加强社会服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为民政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理顺民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五)制定政策措施,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针对目前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力求在解决难点问题方面有新的突破。即下大力气解决城乡医疗救助、退役军人安置、殡葬改革、村务公开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场地等问题。要制定方案,专题研究,集中攻关,力求取得成效。
(六)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专业化、知识化建设,造就“奉献型、学习型、专业型、务实型”人才队伍。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手段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政策业务、分析思考、调查研究、写作与表述水平,使民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二是加强民政机构建设。针对苏木镇撤并精减的新情况,切实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基层政权中的民政服务功能,健全民政低保服务中心的工作体系。三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地位观、利益观,提高工作效率,塑造“亲民、利民、为民”的形象。四是不断提高民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重点加强行风建设,弘扬正气,提升服务功能。在全系统营造一种团结互助、荣辱与共的团队精神和工作上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勇于奉献、争创一流的敬业精神,使“民政为民”的理念得到更全面、更深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