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明确各科室的责任,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全队职工应提高安全使用计算机设备的认识,规范操作计算机设备,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第二条 信息科负责单位计算机广域网和局域网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病毒防治工作,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 各科室计算机设备由本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使用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科室应做好计算机设备的安全、防火和防水等工作,下班时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科室人员应规范操作计算机设备,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工作。
第四条 科室之间不得自行调换设备,设备调整必须经队领导同意。不得自行拆卸设备,不得变换机器配置,不得人为损坏设备。禁止带电插拔电缆线,防止设备烧毁。
第五条 科室计算机出现故障时,科室负责人应及时与信息科联系,由信息科落实计算机设备维修工作。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队领导,由专业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对重大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设备到报废期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由信息科负责技术鉴定,申报总队信息处进行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将有数据的机器转送其他部门,以防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