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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盟工业经济、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
2009-06-17
王 迎 翔 (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在此就全盟2008年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及全盟落实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各项任务作如下发言: 一、 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工作简要情况 2008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盟安全生产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落实“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开展 “百日督查”、“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等专项行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全年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43次,排查隐患964项,已整改917项;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动中,全盟共巡查300多点次,制止违法非法生产57起,拆除简易房屋124间,关闭了48处非法采、选矿点,全盟共排查矿山、危化企业187家,排查一般隐患2075项,整改2044项,正在整改31项。通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全盟安全生产继续保持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发生各类事故130起,同比减少34起,下降了20.73%;事故死亡41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26.79%。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0.21,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0.43;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15.87,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30.4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6.40,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6.61;全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事故。阿盟被自治区评为2008年度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盟市,并受到表彰。 2008年,全盟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影响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增长,淡化安全准入,重生产、轻安全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老企业安全设备设施陈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管理层中专业人员偏少,一些制度形同虚设。三是高危行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与实战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公共安全体系还不够完善。四是随着煤矿井型规模提高和开采深度的加大,盐化工、煤化工等企业不断做强做大和企业数量的逐年扩张,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跟不上、监管力量不足、专业人员匮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的开展,事故的潜在隐患仍然存在。五是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低,缺乏必要的技能和安全知识,相应的安全培训不到位,三违现象较为普遍,成为事故高发、多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上述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落实2009年主要工作任务的措施 2009年要围绕盟委(扩大)会议、盟委行署工作会议和此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以更大的决心、更严格的监管、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深化安全隐患治理、加强专项整治、强化监察执法、不断探索和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的各项部署 1.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有令不行和执法不严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解决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易发的问题;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重点解决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和安全防范不高的问题。“三项行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工作落在实处。 2.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和《阿拉善盟安全生产工作规则》,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逐步形成安全投入的长效机制,推进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年内努力组建从盟到旗的专业执法队伍。 (二)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控制指标考核工作。继续加大对各旗(区)及行业所下达年度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检查,按月分析、按季度通报各旗(区)控制考核目标的情况,组织半年目标督查及年度工作考核,推动各级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监管、形成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 3.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监督企业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强化日常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1.切实做好煤矿安全工作。一是按照“系统可靠,装备先进,管理到位、素质提高”的总体要求,加强煤矿基础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求所有矿井每季度必须定期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通风系统进行鉴定,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坚决停产、停工整改;所有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瓦斯抽采系统,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的坚决不容许生产;对所有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系统联网和市场化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盟瓦斯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在呼鲁斯太矿区开展瓦斯参数测定及“双突”鉴定工作,在古拉本矿区推广瓦斯综合抽采利用工作。三是加快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工作,强制推行正规的采煤方法,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推进防治水、防灭火工作。四是推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产量监控系统,严防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生产。五是近期组织全盟煤矿实际投资人到盟外样板矿井召开质量标准化现场会议,加快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所有技改矿井竣工验收时,必须全部达标后方可进行生产,确保实现投入生产的煤矿百分之百达到质量标准化的目标。六是深入实施驻矿安监员制度,分片包干,逐矿落实监管人员。 2.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扩大监测监控的覆盖范围,严防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监管,采取聘请专家会诊,挂牌督办整改,强化全员培训,派驻厂安监员等形式,重点加强对液氯、液氨、甲醇和PVC等危化品的安全监管。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大仓储设施安全改造,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严格“三同时”审验,积极督促未按时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项目,限期办理“三同时”手续,从源头把好安全准入关。五是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确保完成全盟危化企业百分之二十质量标准化达标的任务。 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基础管理,督促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对病险危尾矿库整治验收,在冰冻消融和雨季消除险库和危库;建立尾矿库闭库保证金制度,保证对废弃尾矿库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选矿和淘汰无合法矿源的选矿企业,全面完成尾矿库(煤矿矸石山、排土场)专项整治任务。三是将安全标准化建设、中深孔爆破和安全许可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凡是不达标的企业不予安全许可,力争用一至二年的时间使全盟非煤矿山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特别是井工开采企业,今年百分之九十要达到质量标准化的标准。为了推动此项工作的落实,拟在四月份左右召开全盟非煤矿山井工开采企业质量标准化企业现场会议,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此各地区要克服畏难情绪,这次会议上要确定达标企业名单,安排专门的班子抓此项工作,具备条件的中小型采石场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四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在做好地下矿山年审工作和非煤矿山换证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自治区委托审查工作,严格程序和条件,对未按有关规定执行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4.强化道路交通、建筑、消防等行业的安全监管。一是道路交通方面,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的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畅通旗县”创建活动,加强对重点时段、区域、路段道路交通安全的预防和监控、严厉打击超速、超员、无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二是建筑安全监管方面,配合建设质监主管部门开展以防范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工地模板构建垮落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三是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方面,重点督查消防安全管理状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及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四是教育、质监、旅游等其它部门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5.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国家“两会”、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准确把握每季度的安全生产特点,开展检查督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事前防范机制 继续开展高危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落实盟级每季度排查全盟企业面不少于20%、旗级每月逐企排查一次的两级责任,加大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整改和及时销号制度。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在排查、登记、审核、整改、销号等各个环节上,盟、旗、企业要层层负责,进一步细化工作和明确责任领导,确保隐患能及时查的出、及时进行治理,进一步建设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系统。 (五)切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继续建立健全全盟煤矿、危化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井工企业安全电子监管档案,要作为一项改变安全监管方式,探索科学、合理安全监管模式的基础工作认真抓好,6月份前要进行评审。引进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支撑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公示及退出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完善专家库建设,依托科研院校、企业、中介机构,加快高瓦斯矿井“双突”鉴定工作和预见性隐患的调查和治理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阿右旗和额旗组建矿山救护队,适时开展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实现政府预案与企业预案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全盟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全员培训、三级安全培训和各行业特种工培训,培训率均要达到100%。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加强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劳动素质。 (六)不断加强安监体系建设,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积极探索在重点矿区和工业重镇设立安监站的路子,努力构建“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监管体系,今年尝试在阿左旗敖龙布拉格镇、腾格里苏木和额旗的马鬃山苏木建立安监站,此项工作请各旗进行认真考虑和研究,以解决安全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从工作机制,执法秩序,执法监督,制约机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我们坚信,2009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企业共同努力下,有信心、有决心做好全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平稳运行,为全盟经济社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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